标准销售期限和条件
1. 客户放弃其可能具有的任何标准条款和条件,即使这些条款和条件是在销售标准条款和条件发布后创建的。任何对这些条款的偏离必须由双方提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。
2. 付款条款: 发票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,除非发票或订单上指定了不同的付款期限。如果未按到期日付款,顺宁保留对未付款项收取10%固定利息费用的权利。如果付款延迟,我们也保留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提供服务的权利。
3. 债务追收:如果付款超过到期日超过60天未付款,顺宁保留聘用债务追收公司服务的权利。与此行动相关的任何费用,包括法律费用,将由客户负责。
4. 预扣税:某些国家根据当地法规可能对发票金额征收预扣税。客户负责将任何预扣税直接支付给相关税务机关。顺宁不对客户所在国的税务法规相关费用负责。完整的发票金额应支付给顺宁,但不包括与当地法规相关的费用。
5. 履行与交付:顺宁致力于按时提供服务和产品,遵守约定的截止日期。然而,我们的义务并不构成绩效保证,我们无法对任何具体结果承担责任。顺宁不对最终消费者对客户提出的任何索赔或损害承担责任。
6. 索赔与争议:如有索赔,客户必须在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后8天内通过挂号信书面通知顺宁我们的注册办公地点,方可受理索赔。
7. 适用法律:顺宁与客户之间的所有合同关系将仅受香港法律管辖。
8. 发票支付:发票应在发票日期后的30天内全额支付。
9. 付款说明:所有付款应支付到顺宁香港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。请将付款存款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s@shunninghong.comcs@shunninghong.com。
10. 逾期付款费用:逾期付款将对欠款收取5%的利息费用。
11. 不可退款付款:所有支付给顺宁的款项均不可退款。
12. 修改: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,并由客户的授权代表签署。